全国环境保护召开大会【全国环境保护大会一共召开几次】

一共召开了七次。

分别是:

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2011年12月20日-21日)

12月2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出席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并讲话。

他强调,环境是重要的发展资源,良好环境本身就是稀缺资源,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十二五”发展主题主线的要求,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推动经济转型,提升生活质量,为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固本强基,为人民群众提供水清天蓝地干净的宜居安康环境。

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2006年4月17日至18日)

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发表重要讲话。

他强调,保护环境关系到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全局和长远发展,是造福当代、惠及子孙的事业。

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我国环境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充分认识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环境保护摆在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以对国家、对民族、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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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2002年1月8日)

国务院召开的第五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提出环境保护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做好这项工作。

会议的主题是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环境保护“十五”计划》,部署“十五”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

第四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1996年7月)

国务院召开的第四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提出保护环境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关键,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

国务院做出了《关于加强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了跨世纪环境保护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

江泽民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指出“保护环境的实质是保护生产力”。

这次会议确定了坚持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并重的方针,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和《跨世纪绿色工程规划》两大举措。

全国开始展开了大规模的重点城市、流域、区域、海域的污染防治及生态建设和保护工程。

环境保护工作进入了崭新的阶段。

第三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1989年4月28日至5月1日)

第三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评价了当前的环境保护形势,总结了环境保护工作的经验,提出了新的五项制度,加强制度建设,以推动环境保护工作上一新的台阶。

提出要加强制度建设,深化环境监管,向环境污染宣战,促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

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1983年12月31日至1984年1月7日)

国务院召开的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将环境保护确立为基本国策。

制定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指导方针,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污染,谁治理”和“强化环境管理”三大政策。

此外,初步规划出到本世纪末中国环境保护的主要指标、步骤和措施。

会议具有鲜明中国特色,推进了我国环境保护事业发展。

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1973年8月5日至20日)

由国务院委托国家计委在北京组织召开的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揭开了中国环境保护事业的序幕。

会议通过了《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确定了“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32字方针”,这是我国第一个关于环境保护的战略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