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雷锋的好人好事|学雷锋好人好事事迹

1、模范班长

一九六一年九月,全团上下一致推举雷锋为抚顺市人大代表。

雷锋参加完人代会回到连里就担任了二排四班班长,在他的带领下,四班成了“四好班”,雷锋也成了全连的四好的班长。

一天傍晚,天下起大雨,雷锋见公路上一位妇女怀里抱着一个小孩,手里还拉着一个小孩,身上还背着包袱,在哗哗的大雨中一步一滑地走着。

雷锋忙上前一打听,才知道这位大嫂从外地探亲归来,要去十几里外的樟子沟去,她着急地说:“同志啊,今天雨都把我浇迷糊了,这还有孩子,我哭也哭不到家啊!”

雷锋把雨衣披在大嫂身上,抱起那个大一点的孩子冒雨朝樟子沟走去,宁愿自己淋得透湿,也不让她们受罪。

他们一直走了两个多小时,才把那对母子安全送到家。

2、孩子知心人

一九六零年十月以后,雷锋先后担任了抚顺市建设街小学(即如今的雷锋小学)和本溪路小学校外辅导员。

雷锋平时工作.学习都很忙,他只能利用午休时间或风雨天不能出车的日子请假到学校去找教师,同学谈心,或进行其他辅导活动。

他善于团结小朋友,启发他们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建设路小学六年级的小马同学就是经过雷锋的耐心教导,逐渐克服了爱玩、爱闹的缺点,学习取得进步,并佩戴上了红领巾。

3、可敬的“傻子”

一九六零年八月,驻地抚顺发洪水,运输连接到了抗洪抢险的命令,雷锋忍着刚刚参加救火被烧伤的手的疼痛又和战友们在上寺水库大坝连续奋战了七天七夜,把手指甲都弄破了,被记了一次二等功。

望花区召开了大生产号召动员大会,声势很大,雷锋上街办事正好看到这个场面,他取出存折上在工厂和部队攒的200元钱,跑到望花区党委办公室要捐献出来,为建设祖国做点贡献,接待他的同志实在无法拒绝他的这份情谊,只好收下一半,另100元在辽阳遭受百年不遇洪水的时候捐献给了辽阳人民,在我国受到严重的自然灾害的情况下,他为国家建设,为灾区捐献出自己全部的积蓄。

4、特殊的星期天

一九六零年初夏的一个星期天,雷锋肚子疼得很厉害,他来到团部卫生连开了些药。

开药回来后,见一个建筑工地上正热火朝天地进行施工,原来是给本溪路小学盖大楼。

烧水棚旁有几辆空车,雷锋推起一辆就走,加入到运砖的行列中去。

广播员小姐得知情况去采访他,问他为什么来,叫什么,哪个部队的。

他说:“我是为社会主义建设添砖加瓦,我和大家一样,只要尽了自己的一点义务,也算是有一份力尽一份力。

”没有留下自己的姓名就接着干活去了。

广播员广播了有位解放军战士在休息日来帮忙的这件事,工人们受到鼓舞,一个个都更卖力的干起来,还与雷锋比赛。

于是这天下午提前了两个小时完成了当天的任务。

他干完活还上车取了军装不留姓名就走了,其实管理员爷爷看到雷锋的军装里夹了一封他替王大力捎的信,爷爷当雷锋是王大力,引起了一场误会。

扩展资料:

雷锋,原名雷正兴,1940年出生在湖南省望城县一个贫苦农家。

父亲在湖南农民运动中当过自卫队长,后遭国民党和日寇毒打致死。

母亲张元潢在受到地主的凌辱后,于1947年中秋之夜悬梁自尽。

雷锋不满7岁就成了孤儿,被好心的六叔奶奶收养。

幼年雷锋上附近蛇形山砍柴时,被地主婆用刀在左手背上连砍三刀。

所以,他从小对黑暗社会充满仇恨。

雷锋入伍后,他被编入工程兵某部运输连四班当汽车兵。

1960年11月,他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他入伍后表现突出,沈阳军区《前线报》开辟了“向雷锋学习”的专栏。

在不到三年的时间里,他荣立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两次,被评为节约标兵,荣获“模范共青团员”,出席过沈阳部队共青团代表会议。

1961年,雷锋晋升为班长,被选为抚顺市人民代表。

1962年8月15日,他因事故不幸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