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林业局申请补助报告

林业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实施办法(试行)》(川府发〔2008〕33 号),攀枝花市林业局特向社会公布2010年度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一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努力做好《条例》的培训学习和检查督促工作,确保《条例》全面、正确、有效施行。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局长杨礼文为组长,相关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应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区(县)林业局、直属单位也相应确定了工作主管部门,并明确一名负责人具体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贯彻施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在物力、财力方面予以保障,配备计算机用于信息公开录入。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信息送交、统计报送等具体工作规范。

(四)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平台建设。不断充实和更新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攀枝花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内容,努力将市公众信息网站林业局版块打造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改版更新了攀枝花市林业局门户网站,2011年1月网站已正式运行,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立局长信箱和林业举报电话;结合我市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加大政务服务中心攀枝花市林业局窗口建设力度,清理规范并公开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便民服务事项等相关信息。

(五) 加强学习宣传培训。一是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站和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将学习《条例》作为职工培训的重要内容。二是积极组织参加了市委、市政府举办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同时自觉加强有关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制度的学习。

(六)落实监督评议机制。为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力度,把区(县)林业局、直属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我局累计主动在攀枝花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开政府信息601条。2010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3条,其中,计划总结类10条,占6%;政策法规类23条,占14%;工作动态类123条,占75% ;人事管理类7条,占5%。2010年,在攀枝花市林业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10条,其中领导讲话5条,机关文件10条,工作动态110条,政策法规11条,审批服务74条。

公开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林业灾后恢复重建信息。公开了受灾救灾情况、林业职工自救情况等各类信息。

2、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重点公开了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木材采伐及运输、林地征占用补偿、野生动植物保护、民生工程、林业重大项目计划实施情况等信息。

3、政务活动情况。重点公开了全市林业行政许可、资源管理等方面情况。

4、林业机构和人事管理情况。重点公开了林业局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包括机关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人简历、人事任免等信息。

(二)信息公开形式

1、政府网站

一是攀枝花市公众信息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通过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专栏,可以查阅林业行政机关公开指南和目录以及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下载办事表格,在线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二是通过攀枝花市林业门户网站进一步公开林业各类信息。2010年,共计公开政府信息21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