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风险控制 [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动员大会上讲话]

同志们: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如何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讲四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重大意义

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是廉政建设一项创新的工作,是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对公共权利运行实施有效监管的重要手段。如何做好这项工作,必须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一)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是反腐倡廉的形势所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是坚持反腐倡廉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的内在要求,是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重要举措。其主要任务是针对权力运行中的风险和监督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主动预防,超前预防,推动关口前移,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这项工作的开展有利于进一步增强预防腐败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针对性和主动性,有利于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有利于为党员干部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体现了科学发展观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具体要求,对于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推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具有深远的重大意义。

(二)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是民政事业发展的要求所需。民政部门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稳定器,政府赋予的职责较大,既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是反腐倡廉的重点领域。在救灾管理、社会救助、优抚安置、社会福利与社会事务等重点事项、重点岗位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容易滋生腐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就是要找出我们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制度机制等方面存在的腐败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制定落实预防措施,自觉做到识别风险在工作之前,防范意识在行动之前,约束行为在办事之前,进而实现对民政工作管理的规范制约和对腐败问题的超前防范,促进和推动民政事业健康发展。

(三)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是关心爱护干部职工的职责所在。保证干部成长安全是一级领导班子义不容辞的职责。党员干部特别是中层以上干部大多数都有着一定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财务开支、物资采购等权力和资源,这些权力和资源也不同程度地面临着各种各样的诱惑和考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就是针对不同岗位的不同风险点,采取预防措施,增强教育、制度、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干部职工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参与监督和积极化解腐败风险的意识,促进决策民主、程序公开、运行规范,使预防腐败的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人,职责清楚,目标明确,防止权力滥用,促使干部职工正确、健康、有效地履行职责。

二、深刻理解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具体内涵

廉政风险:是指党员干部在执行公务或日常生活中发生腐败行为的可能性,归纳为思想道德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岗位职责风险、外表环境风险四类。

廉政风险防控:是指通过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三道防控措施,有效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

风险具有客观性、损失性以及不确定性的特性。风险的客观性揭示了任何有业务处置权、有职责的岗位都有风险。风险的损失性揭示了一旦风险发生,就会对本人有效履行职责,对事业、对社会各个方面都会产生不良影响。作为国家公职人员,有责任、有必要主动防范,把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减到最低。风险的不确定性揭示了风险只是有可能发生的,并不是必然会发生的,是可以通过建立一套有效的预防措施,增强自身的自律意识,去防止风险的发生,或通过努力把它降到最低程度。

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核心任务就是关注和遏制发生腐败行为的可能性,针对在思想道德、制度机制、岗位职责、外部环境四个方面存在的腐败风险,在综合运用现有工作手段的基础上,通过前期预防措施、中期监控机制、后期处置办法构建预防腐败的三道防线。其中,前期预防措施解决了预防工作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