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安全管理协议书] 塔吊使用安全协议

塔吊安全管理协议书

承租单位: (简称甲方)

出租单位:北京国泰浩安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简称乙方)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减少与避免施工现场各类事故的发生,特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并与租赁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国家行业标准《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005)与《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DBJ101-62-2002)和2003年《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等相关规定。

一、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在签订租赁合同前要审查乙方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料。

2、按照乙方提供的塔吊路基施工图纸及技术条件要求进行施工,施工完毕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填写路基检验记录并经甲方负责人签字后,乙方才能立塔。

3、塔吊安装完毕由安装单位提供北京市塔吊拆、装统一检查表格(八张表)并经安装单位(法人单位)盖章后,甲方才能使用。

4、负责编制塔吊(群塔)作业方案,并经甲方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与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

5、负责配备专业指挥信号工(持有效的特种作业资格操作证),按操作规程负责塔吊信号指挥工作,如需隔楼吊装,要加配接力信号指挥,对信号指挥人员应配备信号工服装。

6、负责对塔司、信号工、挂钩工上岗前的培训教育考核与应知应会考核,并根据塔吊(群塔)作业方案向塔司、信号工、挂钩工等进行书面安全交底,所有接受交底人员要履行签字手续。

7、负责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测定记录,每月至少两次定期检查,遇有5级以上(含5级)大风及大雨后不定期检查测定记录,发现隐患及时通知乙方检修。

8、负责汇总与整理甲乙双方的塔吊相关资料。

9、、未按上述1~8项条款履行责任,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有关责任及相关的经济损失。

二、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下述资料:

(1)出租单位的相关资料

①出租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②塔吊租赁合同、安全管理协议书(原件);

③起重机械设备统一编号、出厂合格证(复印件盖公章);

④塔式起重机验收检验报告(复印件盖公章);

⑤塔式起重机安全检验合格证(复印件盖公章);

⑥塔吊操作人员操作证(复印件盖公章);

⑦塔吊维修保养制度(原件);

⑧塔吊出租单位自检、月检记录,维修保养记录,隐患整改记录(塔吊使用后每月月底向甲方提供)。

(2)拆装单位的相关资料

①拆装单位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

②拆装单位的拆装合同(副本原件);

③塔吊拆装安全管理协议书(复印件);

④拆装单位的塔吊安(拆)装施工方案,要有编制人、审核人、审批人(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原件);

⑤北京市塔吊拆、装统一检查表格(八张表)原件;

⑥拆装人员操作证(复印件盖公章);

⑦对拆装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及签字手续;

⑧塔吊应急预案(盖公章)。

2、根据向甲方提供的塔吊路基施工图纸与技术条件要求对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填写路基检验记录并经甲方负责人签字后才能够立塔。

3、塔吊安装完毕后,向甲方提供北京市塔吊拆、装统一检查表格(八张表)并经拆装的法人单位盖章后,方可交付甲方使用。

4、对进入施工现场塔吊拆装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与做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报甲方专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