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三的广西法定假日:三月三法定假日是几天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上获悉:每年农历“三月三”将成为广西公众假日,自治区全区放假两天。

具体放假时间,将由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每年年初确定后公布。

2014年的三月三,广西壮族自治区定于三月初三、初四放假两天,全区放假。

2015年的三月三,广西壮族自治区定于4月20、21(三月初二、初三)全区放假两天,与周末凑成4天小长假。

2016年的三月三,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内全体公民放假2天,放假时间为4月9日(周六)、10日(周日),即农历三月初三、初四。

因为今年“三月三”放假时间正逢周末,所以4月8日(周五)、11日(周一)补休,凑成4天小长假。

“壮族三月三”不仅是广西壮族的重要节日,也是当地汉、瑶、苗等民族的重要节日,在广西各族群众心目中的地位不亚于春节。

每年,广西12个世代居住民族中有2700多万人采取不同方式欢度“壮族三月三”,占全区总人口的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