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

为扎实有效的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促进辖区的经济建设快速发展,根据中央、自治区、市、区纪委有关精神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现就虎山街道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如下:

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一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和自治区、市、区纪委的工作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全面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年--2012年工作规划》,围绕保民生、保稳定目标,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为办事处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一、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由街道党工委书记直接负责,分管副书记、纪工委书记具体负责,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逐项分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并与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其它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到实处,为街道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共同发展奠定基础。

1、党工委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分解和细化,签定党工委与各(社区),办事处正职领导和副职领导、副职领导和分管科室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抓好职责、责任到人。

2、对站、所、办重点检查工作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为民服务意识是否到位,为民是否办实事。

3、对股室重点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落实情况,是否切实负总责,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经济发展一起抓。

4、对各社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按《街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票否决制实施办法》执行。

二、继续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执行《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针对当前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突出问题,重点抓好以下工作:(1)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2)坚决纠正领导干部在工作过程中违规违纪行为;(3)严禁党员干部利用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等问题。进一步厉行勤俭节约、艰苦奋斗,坚决反对和制止奢侈浪费。严格公务接待、公务用车、通讯工具的管理。认真做好规范津贴补贴工作,严肃查处违反规定的行为。

三、切实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力度

(1)要进一步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实行信访首问责任制、“纪工委书记信箱”、纪工委书记接待日制度,拓宽畅通信访渠道,拓宽案源。

(2)重点查办四类案件:一是领导干部政治纪律案件、经济案件、失职渎职案件;二是责任追究案件;三是违反廉洁自律案件;四是以权谋私,索贿受贿,贪污挪用,玩忽职守,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和责任事故的案件,无论涉及什么人都一查到底,决不手软。

四、深化纠风工作,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

(1)要进一步抓好机关效能建设,要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懒、庸、浮、横、软、假”等问题,进一步完善《机关干部考核细则》、《机关科室目标管理办法》、《社区干部公职化管理办法》、《会风会纪制度》等机关工作制度,加强对干部不在状态中的种种现象进行监督检查,对事业心不强、责任心不强、作风漂浮、工作拖拉、弄虚作假、不讲团结、搬弄是非、不遵守纪律、精神萎靡不振的干部,要视具体情况,给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