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的教育与体罚辩论 体罚比爱的教育更有效

严师出高徒,严父出孝子,中国的传统。

但我建议你把辩题改成“惩罚比爱的教育更有效”,毕竟现在不提倡体罚,犯法的

惩罚嘛,确实有比爱更立竿见影的效果,

棍棒底下出孝子

三天不打,上房揭瓦

韩国教育法明确规定:学校可以对违反学校纪律的学生实施体罚。

但是,体罚有严格的执行程序,学生可以申请用为学校做好事的方式来代替体罚、弥补过错。

虽然世界上反对的声音不少,但是韩国依然根据自己民族的特点确定了体罚在教育中的地位,我觉得这是一种实事求是的精神。

适度的惩罚,包括适度的体罚,对未成年人而言,有一个其他教育方式不可替代的价值:树立他们的规则意识。

我们知道,人的本性中有恶的一面,教育的一个很重要的功能就是抑恶扬善,告诉他们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

而且,让他们知道,做了不该做的要受到相应的惩罚。

这样,惩罚的诫惧效应,使得当事者明白了这个社会有一种规则必须遵守,否则就要付出代价。

这种规则意识会使他们终身受益,使社会受益。

我想,韩国教育体罚的积极意义也正在于此。

这就像教育小孩子时,家长告诫孩子的叨唠是最不受孩子欢迎的。

我想,不妨让他吃点小亏,比叨唠有效得多。

当我们告诉孩子烛火烫人时,他常常是要试一试的,我们不是厉声斥责,就是赶紧将他拉走。

可是,常常在我们不在场、不注意时,孩子被烫伤了,可能是很严重的烫伤。

于是,我想,不如在他试图摸烛火时,先告诉他烫人,摸不得,如果他非要摸,就让他试一下,当然,家长的责任是注意尽量减少伤害。

这一次疼痛的经历一定会让他铭记终身的,一同铭记的还有一个观念——不听父母的告诫是要吃亏的!初看起来,父母好像是狠心的,可是这个狠心是为了孩子有正确处世观念,是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爱!

老师的惩罚,包括体罚,就像烛火,只不过尽量减少伤害的责任要由老师来把握。

而我们的现实是,法律的一概禁止使得老师没有了烛火,因而只能变家长的叨唠为教师的叨唠。

因而有人戏称,老师要具有《大话西游》中唐僧的说功,要能说得学生五体投地、不得不服!玩笑中自有苦涩的味道。

这年头一个比一个叛逆心强,你所谓的“爱的教育”很可以被他们理解成大话西游里的那个唐僧婆婆妈妈嬷嬷唧唧。

我们东北有句俗话“小树不修不直流,人不修理根啾啾”也就是这个道理了,俗语往往比名言更能反映问题

孔子提出仁的思想,那属于政治范畴.他在教育上的准则是有教无类而非爱的教育.同为儒家的荀子有这样的著名言论,即人之初性本恶.不错,爱的教育的确可以使人由恶转为善,但与体罚相比其效果显然是略逊一筹的.

也许有人会说,体罚有可能激起学生更大的反叛心理,一定程度上会使他们走向更恶的一面.但是我们需要强调的是掌握适度原则.

CCTV曾经播过一期节目,说的是一个工作室通过一系列活动教育某些网瘾少年.在那里定期举行远足等活动----这可不是春游那种不疼不痒的远足,而是十足的急行军式的风格.这就是我们所提倡的适度体罚.中途休息时记者对一些参与者进行了采访,从采访中我没有看到他们丝毫的叛逆情绪,我看到的只有服从和坚持.另外说明一点,那些学生都是家长和老师劝说无效后才被送到工作室接受教育的.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体罚比爱的教育更有效.

惩罚教育可以产生“立竿见影”的效果,如果惩罚教育运用得适当,它可以维护学校的纪律和规章制度,让学生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改正缺点。

我方认为惩罚教育比爱的教育更有效,因为现在的说服教育不是万能的,没有惩罚教育怎么得了!国家不是办了那么多监狱用来惩罚犯罪的犯人吗?如果说服教育那么管用,这还用得着监狱吗?再说,国家那么强大的宣传教育机器都不管用,为什么要单单要求学校,要求老师不能用惩罚教育,而又要教育好每一位学生呢?

我们现在应该知道学生具有争强好胜的心理,总希望自己超越别人,当他们遭受失败或遭到惩罚时,就会从不愉快的情感体验中警醒自己,唤起自我意识,会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奋发向上。

对于一些任性的孩子,光靠说理教育是不奏效的,对于他们的错误行为如果不闻不问,听之任之,无疑是对他们的放纵,其结果是使其越来越任性而难于管束,所以为了孩子的将来,在教育中,当孩子犯错时,运用一定的惩罚是必要的。

再加上所谓惩罚并不等于体罚。

惩罚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而体罚只是一种很原始的教育方法。

现在的孩子已经知道你的宽宏大量,他不会当你是在教育他,而只会认为你是在唠叨,这时你的苦口婆心是没有用了,而他会越来越任性,还会继续犯同样的错误。

所以,我方坚持认为,惩罚教育比爱的教育更有效。

我认为在尊重人格的原则上进行适当的惩罚对学生是很必要的。

成人犯错受到社会舆论刑法等处罚,小孩犯错也就当受处罚!让他知道犯错的机率要降低最低,才能快活地生活着。

对一些任性的孩子,光靠说服教育是很奏效的,而如果对于他们的错误而不闻不问,听之任之,无疑是对他们的放纵。

其结果是使其越来越任性而难以管束,所以为孩子的将来,在教育中当孩子犯错时,运用一定的手段加以惩罚是完全必要的。

我们都经历过儿童的时代,那时的你不一定没犯过错误吧?但都会在父亲的大巴手下屈服,然后再让母亲为你擦去伤痛的泪水,那时的你心里就会唱讲,“世上只有妈妈好”而携刻下父亲给你的疼痛。

不明白,不明白为什么会这么痛,可是后来你会明白,你很幸运地生活在:“慈母严父”的家庭,而不至于成为一个败家子。

正如我国在倡导以德治国的同时,更迫切的是完善法律体系,对于成人来说都有抵挡不了的诱惑,我们又凭什么能让自制力差的同学学好,那你不能只挂在口头上。

观点一:适度的惩罚具有唤醒作用,惩罚能使错误的孩子认识错误,并为自己的过失负责任

观点二:惩罚具有警示作用,一个班级一个群体中的一个学生犯了错误,教师给予他恰如其分的惩罚,会使其余同学受到教育辐射从而惩前毖后。

观点三:“惩罚具有激励作用,学生具有争强好胜的心理,总希望自己超越别人,当他们遭受失败受到惩罚时,就会从不愉快的情感体验中警醒自责,唤起自我意识,引发危机感和焦虑,从而吸取经验教训,奋发向上。

并且再补充几点:

1、惩罚是以理解善待学生为出发点,让学生在惩罚中明白事理,明辨是非,增长知识为目的。

2、在学生犯错后,要透过错误的言行,发现学生的积极性,从而保护学生的积极性,妥善引导,让闪光点得到发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