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宁说的关于法律的名言有哪些]

  列宁关于法律的名言:

1、什么是宪法?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

真正承认这些权利的保证在哪里呢?在于人民中意识到并且善于争取这些权利的各阶级的力量。

——俄列宁:《两次会战之间》

2、法律又是什么?法律就是取得胜利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意志的表现。

——列宁(苏)《社会民主党在~年俄国第一次革命中的土地纲领》

  与法律相关的道德、政治、经济领域:

1、民主意味着形式上承认公民一律平等,承认大家都有决定国家制度和管理国家的平等权利。

2、道德能帮助人类社会升到更高的水平,使人类社会摆脱劳动剥削制。

3、必须有勇气正视无情的真理。

4、浪费别人的时间等于是谋财害命,浪费自己的时间等于是慢性自杀。

5、政治就是各阶级之间的斗争

6、国家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阶级的机器,是使人一切被支配的阶级受一个阶级控制的机器;

7、政治就是参预国事,指导国家,确定国家活动的方式,任务和内容。

8、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

9、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

10、劳动生产率,归根结底是保证新社会的制度胜利的最重要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