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诗歌 普通话规范字

有关于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诗歌,如下所示:

普通话,真奇妙,心相印,话相通。

平翘音,要分清,外乡人,别担心。

普通话,友谊桥,全在你我嘴里边。

人人都说普通话,四海一家语相连。

规范字,从小练,志须定,心要静。

仔细看,认真写,有节奏,求呼应。

用笔灵,讲造型,意境深,明气韵。

既悦目,又赏心,一笔一画皆生命。

普通话,规范字,奔向社会喜多多。

我们应该牢记要领,持之以恒,勤学苦练,才能够与时俱进!

扩展资料:

普通话(StandardMandarin/Putonghua)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官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现代标准汉语。

普通话作为联合国工作语言之一,已成为中外文化交流的重要桥梁和外国人学习中文的首选语言。

截至2015年,中国70%人口具备普通话应用能力,尚有约4亿人只局限于听懂的单向交流。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程实施方案》计划“到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基本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具体为全国普通话普及率平均达到80%以上。

清末已出现“普通话”一词,清廷1909年规定北京官话为“国语”,民国时期多次制定国语读音,新中国成立后1955年规定国家通用语言为普通话。

国语的前身是明清官话,更早之前则称为雅言。

沿革:1909年清政府将北京官话命名为国语;民国时多次制定标准,1918年北洋政府公布了第一套国家认可的国音注音字母,1923年国语统一筹备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基于现代中国北方官话的白话文语法和北京话语音制定语音,1932年经国民政府教育部颁布《国音常用字汇》后,确定国语标准;新中国成立后1953年以北京市、河北省承德市滦平县为普通话标准音的主要采集地,制定标准后于1955年向全国推广。

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确立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地位。

规范字是指经过整理简化并由国家以《简化字总表》与《通用规范汉字表》[1]的形式,正式公布的简化字与传承字。

2001年1月1日,时任国家主席江泽民签署了第三十七号主席令,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明确了规范汉字的法定地位。

2013年6月5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公布《通用规范汉字表》的通知,明确了规范汉字的标准。

参考资料:普通话_百度百科规范汉字_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