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粹核心人物 [纳粹的核心思想]

纳粹主义是一种极右翼政治势力。

纳粹狂热地主张由一部分“高等人民”来统治其他人,并且要求对那些社会中的“低等分子”进行清洗。

纳粹主义将种族视为社会阶层的组成部分。

在他的观念中,日耳曼人是最高等的人种,犹太人和吉普赛人是最低等的人种。

为了维护日耳曼人的“血统纯正”,纳粹力图消灭犹太人、吉普赛人、残疾人和精神病人。

而其他一些种族或团体,则被视为“退化”种族而被歧视和隔离,包括同性恋人、黑人、耶和华见证会人和社会异议人士。

基于这样的政策,纳粹德国开始有组织的屠杀“落后分子”,其中犹太人大约有3分之2惨死于这场纳粹大屠杀。

扩展资料:

纳粹主义是政治投机者可耻地偷换了社会主义的概念,操纵病态的民族主义,演变成的极端化、恶质化的民族主义。

纳粹主义称自己为“社会主义”自称效仿共产党“武装夺取政权”,玩弄军队谋取权力。

却与社会主义“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本质背道而驰,主张通过对内独裁和对外侵略谋求发展,实质是极端野蛮的帝国主义、种族主义和恐怖主义,必会对人类文明造成毁灭性的灾难。

纳粹主义或国家社会主义指统治德国的独裁政治,即“第三帝国”。

尽管纳粹通常声明支持极权民族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形式。

参考资料